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2018年1月1日起,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18元。截至目前,我市有近2000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人员已达1899人。


  此次提高城镇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旨在保障广大城镇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据了解,我市自2012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以来,多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从60元增加到128元。


  连日来,为确保此次基础养老金增调工作及时、准确落实到位,社保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完善基础数据,确保人员和金额的准确,预计8月底前将增发部分足额发放到位。


  基础养老金标准的再次上调,对保障和改善我市低收入的城镇老年居民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市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老年人更多更好地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