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三举措做好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干部在岗履职积极性,民乐县人社局根据《甘肃省村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主动出击,对2023年度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指定专人负责,采取三项措施全力做好村干部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切实维护好村干部切身利益。
积极组织信息核对。为确保村干部养老保险政策精准落实,县人社局以镇为单位,依托村干部花名册,对任职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文书等参保对象逐人进行核对,核清任职时间、职位及参加并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情况,确保参保人员身份真实性和有效性,严禁将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纳入参保范围。
认真审核补贴资格。积极与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等部门衔接配合,对新任村干部的任职情况、任职时间等进行再次审核确认,第一时间确定缴纳村干部养老保险人员名单,定时催缴,确保应缴尽缴,按时完成村干部个人缴费工作。
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重点宣传收费标准:个人缴费每人每年360元,政府补贴每人每年840元,共计1200元,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村干部不再缴纳村干部养老保险。
这一政策的实行,切实解决了全县村干部的养老问题,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进一步增强了村干部队伍工作的信心,为他们更好的投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武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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