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进一步加强改进黄石市特殊工种


  提前退休管理服务


  近日,黄石市人社局印发


  《关于推行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预审服务的通知》


  对符合条件人员


  可提前三个月申报


  经“三审两公示”无异议后


  到龄即可办理退休手续


  据了解


  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


  应同时符合5个条件


  1


  即经原县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过正式招收(录用)手续;


  2


  在国有、集体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从事国家规定名录内的特殊工种(不跨行业比照);


  3


  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累计达到规定的年限(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累计满10年、井下和高温的累计满9年、其他有毒有害的累计满8年);


  4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5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十五年。


  • 为切实解决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因申请材料不全、档案记载不清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领取退休待遇的问题:

      黄石市人社局推行提前3个月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手续预审服务,设立退休手续办理缓冲期,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申报,做到有问题提前发现、提前告知、提前处理,实现退休即领取养老待遇的无缝衔接。对有需求的大中型企业,开展上门退休预审服务。


  • 为避免出现错过退休申报时间,或因档案不清等导致延后退休的问题:

      近期黄石市人社局还将推行正常退休预告制服务,每月对6个月内达到正常退休条件的人员“点对点”发短信,提醒其核对出生时间、缴费年限、欠费补缴等信息,设好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量”,确保参保人员“到龄即退”、待遇“退休即领”。


      (记者 丁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