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市房地产市场惠民惠企政策汇总来了
来源:【黑龙江日报】
在大庆买房可享受哪些优惠?公积金贷款可享受哪些政策?……为方便广大群众全方位了解大庆楼市利好政策,近日,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理汇总推出2024年大庆市房地产市场惠民惠企政策总览。各项补贴、优惠政策都在这里,百湖之城诚意满满,只等你来安家!
购房补贴政策
农民购房补贴政策:户籍地址为乡村地区的居民在大庆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继续执行每平方米130元的补贴政策,购房截止时间由2024年10月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延长时间内只对在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予以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人才购房补贴政策:对符合《关于大庆市农民和人才购房优惠政策实施意见(庆政办规〔2021〕11号)》中ABC三类人才的,购房截止时间由2024年10月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延长时间内只对在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予以补贴。补贴申请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根据学历和购房面积不同,可申请30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购房补贴。
多孩家庭购房补贴政策:对在2021年10月29日以后依法生育第二个、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在市区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信贷政策
已经取消商业贷款最低利率下限,目前各商业银行首套住房5年以上商业贷款利率普遍为3.35%。对于贷款购买大庆市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3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85%。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75%,5年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325%。
缴存人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提高到账户余额30倍,最高60万元。购买现售新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总价按照网签合同备案价格确定。
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贷款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30倍,最高70万元。符合大庆市高层次人才相关规定的缴存人,贷款额度不高于账户余额40倍,最高70万元。
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其父母、子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共同提出贷款申请。已办理商业住房贷款且具备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或其配偶,均可以作为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提出“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分为先还后贷和带押直转两种方式,借款人可自行选择。实行“提贷同步”“既提又贷”,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业务,一次办结。
在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大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大庆市缴存职工享受同等贷款权益。
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且公积金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税收政策
对在大庆就业单位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或实现创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取得不动产权证 ,按个人实际缴纳契税额的80%给予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惠企政策
对于在建商品房项目,在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等必要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适当调整套型结构和车位配建位置,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手续。通过招牌挂方式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划条件包括的和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配套公共设施,不属于业主共有而移交给属地政府的,其建筑面积不纳入项目容积率计算。
对2024年3月31日之前供应、目前尚未开工以及已开工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在满足国家相关规定条件下,采取允许合理调整规划条件、实施分割宗地开发或转让开发等措施,盘活存量土地。
按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原则,根据本年度内盘活的存量商品住宅用地面积,动态确定其新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面积上限。严格落实“熟地”“净地”供应制度。
对拟出让单宗商住用地面积较大的地块,通过规划调整合理确定多个独立地块,分别出具规划条件,可按多宗地同时供应或分期分批供应,严禁各地块之间容积率指标相互平衡。
对市区新建商品房项目,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对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按实际进度办理预售许可。
记者:吴利红
来源:龙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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