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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2日,记者从绍兴市人力社保局获悉,2020年1月起,绍兴市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调整标准为每人每月35元。上调后绍兴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80元涨到215元,调整幅度为历年来最大。


  绍兴市自2009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至今,一直努力建立和完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逐年增加,养老保障作用不断彰显。目前,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为100.62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数为58.03万人。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调整政策,除了大幅提高基础养老金,还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予以适当倾斜,比如针对年满65岁、70岁、75岁的参保人员每月在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分别加发10元、15元、20元,80岁以上的参保人员仍享受原高龄补贴。


  另外,为鼓励市民多缴多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也有了变化,由原先的12档调整为9档,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


  绍兴市人力社保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其中100元档仅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由区、县(市)财政全额代缴。除上述困难群体以外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300元至5000元档次参保缴费。


  (原标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基础养老金上调至215元》,原作者吴可蒙。编辑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