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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某企业退休职工,1963年4月出生,1981年1月参加工作,首次缴费时间1992年4月,1996年1月建立个人账户,2023年4月退休。今天我们索性分别按贵州和吉林两省的算法分别核定一下该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看看有多大区别。


  一、贵州办法核定基本养老金


  (一)基本参数


  1.缴费年限


  (1)视同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1981年1月至个人首次缴费前时间1992年3月)


  (1992?1981)×12+3-1+1=135(月)


  亦即11.25年。


  (2)实际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至退休时间)


  (2023-1992)×12+4-4+1=373(月)


  亦即31.08年。


  (3)总缴费年限(参加工作时间至退休时间)


  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135+373=508(月)


  亦即42.33年。


  (4)参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1981年1月至1997年12月)


  [(1997-1981)×12+12-1+1]÷12=17.00(年)


  (5)1992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1981年1月至1992年12月)


  [(1992-1981)×12+12-1+1]÷12=12.00(年)


  (6)1993年1月1日后缴费年限(1993年1月至2024年4月)


  [(2023-1993)×12+4-1+1]÷12=30.33(年)


  2.缴费指数


  (1)建账(1996年6月)后实际缴费指数


  1.3289


  (2)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m)


  m=[(1992年12月31日前缴费年限×1)+(1993年1月1日后缴费年限)×建账后实际缴费指数]÷总缴费年限


  =[(12.00×1)+(30.33×1.3289)]÷42.33


  =1.2357


  3.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


  139534.42元


  4.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6797.5元/月


  5.指数化月平均工资


  =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6797.5×1.2357


  =8399.67(元/月


  6.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139(60岁退休)


  (二)基本养老金核定


  1.基础养老金


  =(指数化月平均工资+退休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总缴费年限×1%


  =(8399.67+6797.5)÷2×42.33×1%


  =3216.48(元/月)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139534.42÷139


  =1003.84(元/月)


  3.过渡性养老金


  =指数化平均工资×参与计算过渡性养老金年限×过渡系数


  =8399.67×17.00×1.4%


  =1999.12(元/月)


  4.独生子女证加发5%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5%


  =(3216.48+1003.84+1999.12)×5%


  =6219.44×5%


  =310.97(元/月)


  5.核定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独生子女证加发5%基本养老金


  =6219.44+310.97


  =6530.41(元/月)


二、按吉林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办法核定基本养老金

  (一)基本信息


  1.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按实际缴费指数计算,即1.3289。


  2.退休当年养老金计发基数


  有两个,一是全省计发基数,二是县市计发基数。


  假设退休人员所在地为长春市。


  全省计发基数月平均标准=80518÷12=6709.83(元)


  长春市计发基数月平均标准=92720÷12=7726.67(元)


  3.视同缴费年限


  11.25年


  其它信息同贵州。


  (二)基本养老金核定


  1.基础养老金


  =(市县养老金计发基数月平均工资+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1%


  =(7726.67+6709.83×1.3289)÷2×42.33×0.01


  =3522.57(元/?月)


  2.增发基础养老金


  (1)21年至25年部分增发比例0.15%


  (7726.67+6709.83×1.3289)÷2×5×0.15%


  =62.41(元/月)


  (2)26年至30年部分增发比例0.20%


  (7726.67+6709.83×1.3289)÷2×5.58×0.20%


  =83.22(元/月)


  (3)31年及以上部分增发比例0.25%


  (7726.67+6709.83×1.3289)÷2×(42.33-30)×0.25%


  =402.15(元/月)


  增发基础养老金合计:


  62.41+83.22+256.52=402.15(元/月)


  3.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139534.42÷139


  =1003.84(元/月)


  4.过渡性养老金


  =全省养老金计发基数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渡系数1.2%(1.4%)


  =6709.83×1.3289×11.25×1.4%


  =1404.38(元/月)


  注:吉林企业退休职工缴费年限20年及以下过渡系数1.2%,缴费年限21年及以上过渡系数1.4%。


  5.核定月基本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增发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3522.57+402.15+1003.84+1404.38


  =6332.93(元/月)


三、结论

  1.本文主人公按贵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6530.41元/月,按吉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核定的基本养老金为6332.93元/月。


  贵州办法比吉林办法核算出来的基本养老金每月多了6530.41-6332.93=197.48(元)。


  2.从基本养老金核算过程来看,贵州比吉林多了一项“独生子女证加发5%基本养老金”待遇。这也是贵州办法高于吉林办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需要指出的是,吉林对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企业职工虽然不加发基本养老金,但会一次性发给每人2000元独生子女奖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