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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目前,安徽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


  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关于安徽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及补缴规定,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第一、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 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目前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自国发〔2014〕8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


  第三、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第四、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关于个人缴费部分的规定,缴费标准设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2个档次,供参保人员自主选择。


  关于缴费政府补贴部分规定,缴200元补35元、缴300元补40元、缴400元补50元、缴500元及以上的补60元。


  按照上述规定,如果每年按照最低标准缴费200元补贴35元,逐年缴费15年,个人养老金账户总额约3525元,预计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136元。


  如果按照最低标准缴费30年,预计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161元。


  如果每年按照最高缴费标准3000元补贴60元,逐年缴费15年,个人养老金账户总额约45900元,预计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441元。


  如果按照最高标准缴费30年,预计每月可以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7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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