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仙桃医保经办服务指南来啦

  您可以了解这些问题↓↓


  Q


  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A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1月31日,市医疗保障局就会同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出台了《关于明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医保政策的通知》(仙医保发[2020]2号),对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比例、患者个人负担、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拨付结算等明确了待遇标准和操作方法。对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参保患者或纳入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其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标准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补助,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先行支付,上级财政补助按相关文件执行。


  Q


  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小区封闭管理,不能出门购药,当月慢性病待遇会过期失效吗?急需买药怎么办?


  A


  为保障广大参保群众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2月1日,市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疫情期间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的通知》,明确规定2020年2、3、4月的慢性病月度定额可打通使用,不过期。居住在仙桃城区的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慢性病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并报销对应月份慢性病费用。城区封闭管理小区、乡镇居住人员可以就近购买,或者到所在村居、小区、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申请代购,保留好购药清单和正规发票,在疫情结束后半年内到仙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报销业务。


  Q


  现在尚未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还可以缴纳吗?


  A


  可以缴纳。若以前缴过,可用手机下载“湖北税务”手机APP直接缴纳;若首次参保,可电话联系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科录入相关信息后,再到网上自行直接缴费,联系电话:15826931112。如果您属于普通患者,缴纳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您属于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可以先诊疗后缴费,不设医保待遇等待期。


  Q


  2019年医疗费用什么时候能够报销?


  A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广大参保群众,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已经延长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进行报销。2019年开具的发票可以在疫情结束后半年内在仙桃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报销业务。


  Q


  因疫情影响,单位目前无法及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对职工医保待遇有影响吗?


  A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用人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确实不能正常缴纳职工医保费用。为确保单位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在疫情期间享受正常医保待遇,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已延长欠缴时间,将原有的“职工医保费欠缴60天以内的,补缴后可以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调整为“职工医保费欠缴120天以内的,补缴后可以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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