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清远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新一期市民咨询医保的热点问答出炉,笔者梳理发现,本期市民重点关注关系转移、医保报销、参保年限等,清远医保均作了一一回应。


  市民问:我原在清城区参加职工医保,现在湖北省工作参保,不便到清远市办理手续,不知是否可线上申请转出医疗保险关系。望相关部门协助市民线上办理医保关系。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已申请清远市医保关系转移到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市医保服务中心已于2024年2月8日为市民办理医保关系转出业务(共22个月)。


  由于银行系统尚未调试完成,因此随医保关系转移划转的医保个账资金暂未转入湖北省黄冈市黄梅县,请市民耐心等待。


  市民问:本人2009年—2014年期间在清城区参加农民工医保,了解到可以合并计算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但查询职工参保证明无法查到相关记录。因本人不便回清远市现场查询相关信息,望查询告知本人目前医保累计缴费年限。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参加清远市农民工住院医疗的时间为2009年9月至2014年12月,累计缴费64个月。


  根据清远市医保政策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原单建统筹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视同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缴费年限(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计算。


  如需打印参保凭证,线上途径:微信小程序“粤医保”—参保地市选择清远市—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若需办理医保关系转移业务,可向转入地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市民问:我在清城区龙塘镇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于2024年3月20日到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就诊,医院已向市医保服务中心申请了门特业务,现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审批通过。望相关部门协助审批通过门特申请的问题。


  清远医保答:经核查,市民申请的门特病种“恶性肿瘤(放疗)”及“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已审核通过。市民2024年3月20日在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发生的门特费用已直接结算,该次医疗费总额为2834.31元,基金支付总额为1757.2元,个人支付金额为1077.11元。


  市民问:我亲属2023年7月18日在清城区石角镇发生了交通事故,现在责任判定书下来,对方次责,伤者主责,第三方保险公司赔了1.8万元,赔偿问题目前双方还未协商完成,现想了解伤者的医疗费用能不能进行医保报销。望相关部门协助解答该问题。


  清远医保答:根据清远市医保政策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请市民亲属携费用清单、发票、出院记录、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社保卡、商业保险理赔单(若有法院判决书,还需提供法院判决书)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业务,如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


  【撰文】黄剑琴 邓文燕 通讯员 清远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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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黄剑琴;邓文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