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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5年7月6日,《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在《玉环报》二版刊发,报道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在经过一系列宣传和政策激励后,农民参保热情高涨,变“要我投保”为“我要投保”,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全面铺开。


  对老人们来说,每一分钱的变动都让他们“十分敏感”。


  “这几年看着养老保险政策一次次地调整,养老金越提越高,我的心是越来越踏实了。”到县社保中心综合参保科服务窗口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的群众纷纷说道,“年轻时没当过‘公家人’,老了也能吃上‘皇粮’,真是没想到!”


  自2014年年底《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正式施行以来,前来参保的群众便络绎不绝。


  此次养老保险新政的实施可以说是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第四次重大变革,也是20多年不断探索的又一成果。


  朝着让更多农民老有所养这一目标,我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踏出的每一步都掷地有声。


  从“老农保”到“城乡居保” 参保范围扩大 养老金结构更科学


  我县农村养老保险于1994年8月1日在当时的芦浦乡迈出征程,次年在全县铺开,参保热潮持续了两年多。


  当年,芦浦乡井头村的赵德治就给还在上学的一双儿女各缴了100元,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称“老农保”)。“当时经济条件比较差,100元是个大数目,我和老伴就没买,都给孩子买了,算是提前给他们买份保障。”


  但无财政补贴,对60岁以上老年人没有优待政策,领取标准固定不变这三方面严重缺陷,注定“老农保”会成为摸着石头过河做的一个不成功的尝试。


  立足此次经验教训,2009年9月1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来承继并吸收1992年民政部制定的“老农保”制度,并明确了“老农保”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的衔接办法。同年,浙江省一步到位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


  “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并轨,简言之就是有正式单位或有其他养老保险的予退“老农保”,无正式单位、也无其他养老保险的予直接转入“城乡居保”。


  2010年年初,赵德治和老伴林秀菊商量后决定,让年长两岁的林秀菊先行参加“城乡居保”。他们选择了缴费标准最低的每年100元这档,“我们是一次性缴了1500元,目前已经领了两年‘工资’,现在每个月可以领160多元,当初缴的钱都领回来了,剩下的都是净赚的。”


  赵德治坦言,当初为儿女买“老农保”更多的是因为政策发动,而2009年参加“城乡居保”则是完全自发的。“这笔账很容易就算明白了,当然要买。虽然100多元不是很多,但是也够一个老人吃饭用了。”


  “城乡居保”掀起的新一轮参保热潮让井头村劳保代办员金婉萍忙得焦头烂额。“刚开始办理那几个月,一直在给村民填表格、复印证件。”金婉萍回忆道,“经常连中午都没休息,午饭叫外卖,每天都有不少人。”


  从“老农保”到“城乡居保”是具有标志意义的发展。


  “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按照当时的方法测算,如果1995年已60岁的人缴费100元,现在每月只能领到3元。而“城乡居保”有三个筹资渠道,就是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年限养老金三部分组成。2015年1月,我县基础养老金已上调至每月120元,且由政府财政全额支付,也就是说,2009年11月30日前年满60周岁的参保农民,不需要缴费,每月就可领到120元的基础养老金。2009年11月30日前不满60周岁的参保农民必须缴费,现在已开始领取待遇的,每月可领130元至160多元不等的养老金。


  在参保对象上,“老农保”虽说是面向全县非城镇户口各类人员,但因政策局限,当时实际参保的大都是孩子;“城乡居保”虽然将参保对象的年龄限定在16周岁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要求是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但它对60岁以上的参保对象直接发放基础养老金,实际上是扩大了参保范围。


  职工养老保险向失土农民敞开“大门” 社会养老待遇整体提升 农民参保意识强


  这几年,我县被征地农民的日子越过越踏实了。


  从2004年1月1日我县正式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被征地农民就成为养老保险中一个备受关注的群体。11年间,养老金就先后上调了4次,从一开始的285元(高档)提高至525元(高档)。而从2014年12月1日开始,《玉环县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正式施行,被征地农民开始享受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样的政策,他们的养老金迎来了跳跃式升值。


  “我是上个月刚领的钱,比以前多了一倍啊!”今年62岁的龙溪镇大密溪村村民黄素英笑着说。


  2008年,大密溪村在村里征收了72亩林地盖高档住宅小区,涉及100多户村民,黄素英正是其中之一。第二年发放征地款时,在村干部的宣传发动下,黄素英用其中的2万多元参加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开始了按月领“工资”的日子。


  在当时的大密溪村,黄素英属于较早参保的这批,“保了当然好,每个月都有钱领,别人想保还没得保呢。”


  今年4月13日,黄素英又拿出几次征地拿到的征地款和30多年菜场摆摊存下的积蓄,和老伴两人一起转保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们把钱都拿出来参保了。”黄素英说,“把钱拿去参保,我们放心。”她告诉记者,转保前,她每月可领650元左右的养老金,对她来说已是一笔不小的收入,5月15日她领到了转保后的第一笔养老金,1300元的金额让她喜出望外,“我们两个人加起来每个月就有2000多元了,就算以后不摆摊,也够我们用了,孩子们的压力也小了。”


  养老保险政策的不断革新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越过越踏实,也让我县群众的参保意识越来越强烈,对此,在大密溪村当了10年村干部的现任党支部书记张金根深有感触。


  “变化太大了,以前是土地一量,大家就问什么时候领钱,现在是问什么时候参保。”张金根笑着说。


  他告诉记者,2009年,在大密溪村,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对村民来说是个新鲜事,并不是所有村民都像黄素英一样积极。


  同年6月25日,村里召开了村民大会,宣传参保的好处,但会后,只有12人签字参保。在随后的半个多月里,大密溪村通过广播、公告、挨家挨户走访的方式进行宣传。 “那时还有人以为,参保是政府在想方设法要把征地款弄点回去。”张金根说,“一直到2011年,那次被征地的137人才全部参保了。”


  但村民“消极参保”的态度在去年高速公路征地时来个了180度大转变。


  在去年开建的沿海高速公路乐清湾大桥及大桥接线工程中,大密溪村涉及征地300多亩。今年1至4月,已有113位符合条件的村民参保。


  “这几年村民看到了参保带来的好处,参保意识明显提高了。”张金根说,以前参保,大多数人都是等到年纪差不多了才办,现在是手头有闲钱了就保,以前是村干部上门劝着办,现在是村民主动来办,变化真的很大。昨日,记者从县农保处获悉,截至5月31日,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142794人,其中48068人已开始领取待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参保人数15828人,其中15114人已开始领取待遇。从2011年开始至今,先后已有11816名被征地农民转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601人直接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档案实录


  《农保工作的实践与启示》1996年7月25日第三版


  《买个养老保险安度晚年我县有2592名个体户参保》2002年4月11日第二版


  《失土农民生活怎样保障》2004年3月9日第一版


  《失土农民生活有保障新增被征地农民要即征即保》2005年5月18日第二版


  《失土农民养老保险让村民得实惠参保村民每月最高可领到391元》2009年8月17日第二版


  《我县启动全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首批5.1万60岁老人享受每月60元基础养老金》2009年11月27日第一版《失土农民养老金可享职工同等待遇转保后养老金每月可领1300多元以上》2014年12月8日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