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9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待遇计算方法
依据湘人社发[2016]52号文件规定,2024年1-9月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属于退休中人(2014年9月30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前在过渡期内退休的称为中人),其养老待遇=月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而月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下面跟我们一起来按照文件学习计算方法:
一、计算公式:
1、基础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计发月数见后表,50岁为195个月,55岁为170个月,60岁为139个月等)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 × 视同缴费年限 × 1.3%。
4、职业年金= 退休时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余额÷计发月数
二、弄清几个关键性指数的来源和算法:
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1)视同缴费指数=退休时岗位对应指数+退休时薪级对应指数+退休补贴对应指数。这个有点复杂,是由省人社厅测定的,有文件(如湘人社发〔2017〕2号《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指数表(暂行)的通知》),但未对社会公开(我全网搜索了这个文件,但均无所获,有这个指数表的可否私下分享哟)。电话咨询省市县人社部门社保科,查全省统一测定的视同缴费指数表可得。
(2)实际平均缴费指数= (2014年养老保险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15年养老保险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4年养老保险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202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 N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精确计算到月。
3、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建立养老保险金账户前的工作年限。
4、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职业年金计发月数,可具体查询下表:
5、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退休时本人基本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均可在智慧人社app的服务栏中查找得到具体数据。
三、举例计算
下面以湖南省某友的养老金为例计算,她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六级岗位工资,91年9月参加工作,2024年5月55岁时退休,具体情况见下表:
首先,根据表中信息可以计算出几个关键数据:
1、计发月数:55岁退休,查表对应月数为170个月;
2、实际缴费年限:2014年10-2024年5月,为116个月,计算实际缴费年限为116÷12=9.6667
3、视同缴费年限:1991年9月至2014年9月为277个月,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为23.0833
4、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这里为393个月,故缴费年限为393÷12=32.75
5、实际缴费指数计算:查【智慧人社app】,点开下边栏“服务”,再点开左边“证明打印”栏,选右边“参保证明缴费明细打印”,再在打开的页面上选2014年10月至退休月,就可下载到每年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信息。再到湖南省人社厅和省统计局网站里可直接查询到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具体数据我汇总制作到下表: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2014年养老保险各月缴费基数之和÷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15年养老保险各月缴费基数之和÷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4年养老保险各月缴费基数之和÷2023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N( N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中,实际缴费指数为12.3564,实际缴费年限为9.6667,得出实际平均缴费指数为1.2782,(这与从智慧人社APP中下载的养老待遇核定表中由系统出具的数据1.2782完全相符,哈哈,感谢网友@湖南养老金测算 的指点,终于计算正确)
6.视同缴费指数为1.3213(未打人社部门电话,从网上也查不到。暂且从智慧人社APP中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中引用。)
接着正式计算:
7、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1.3213*23.0833+1.2782*9.6667)/32.75=1.3086。
接着,正式进行公式计算:
1、基础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1%。=7618*(1+1.3086)/2*32.75=2879.83 (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19年后改为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了,也即是湖南公布的2024年养老保险计发基数7618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77534.83/170=456.09
3、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1.3%=8290*1.3213*23.0833*1.3=3286.99
4、职业年金= 退休时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余额 / 计发月数 =109698.75/170=645.29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6356.46,最后加上职业年金就可计算出月养老待遇为7001.74元。
实际上,按照文件,中人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设立10年过渡期(2014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内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
即新办法计发待遇标准(含基本养老金和职业年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以此类推,至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不再对比老办法。
在这里,老办法的计算就不考虑了,因为2024年1-9月退休的中人新办法计算的养老待遇会高于老办法是毋容置疑的,依规定新办法标准超出部分100%发放,也就是全部享受新办法新标准,所以这里也不再对比老办法进行计算了。
最终,该网友应该以如下养老金计发表发放退休工资(因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23年应该是7618元,新老标准差额部分应该是100%发放):
本人非专业岗位人士,依靠网络,学习了一些知识点,但由于网上公开资源较少,一些数据难以全面掌握。这里将计算方法分享出来,旨在抛砖引玉。欢迎网友和大伽们批评指正。收集资料不易,欢迎点赞、关注、评论,也欢迎收藏。
下篇我将直接分享自创的计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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