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曾是市本级一家事业单位的临聘人员,在职期间是正常缴纳五险一金。前段时间他离职了,想知道待业过渡期间能否缴纳五险一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针对该诉求,赣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该网友在离职待业期间,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无法缴纳工伤保险、补充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因为这3个险种须由单位参保缴纳。


  缴费方式有3种,通过赣服通:参保人打开支付宝APP,进入赣服通平台小程序,点击人社或搜索人社→社会保障→企业保险→(个人)无雇工个人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参保地一般为户籍地或就业地),按指示操作即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已申领电子社保卡的参保人点击电子社保卡下方的“人社办事”→社会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我要申请,按指示完成信息录入,提交申请即可;通过“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关注“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微服务→我要办事→社会保障→企业保险→(个人)无雇工个人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登记(参保地一般为户籍地或就业地),按指示操作即可。


  对已经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江西省内参保登记的,可按如下方式进行缴费:关注“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在税费服务→我要缴费→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本年度自主缴费)→填写缴费人姓名和身份证号→选择缴费时间段(按月、按季度或按年均可),按指示操作即可缴纳本年度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


  至于缴纳公积金问题,根据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单位在职职工与缴存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公积金。办理材料: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开设的I类借记卡、申请人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正常参缴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证明,缴存基数超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税减除费用标准的,还需要提供本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凭证。(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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