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个群众问,之前是机关单位,后来被单位开除了,养老保险怎么办?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后,养老保险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政策进行调整。以下是分步骤的解决方案:


  一、确认养老保险类型与改革时间


  1. 2014年10月前参保


   - 若被开除时间在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前),此前的工龄可能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但若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视同缴费年限可能被取消,需咨询当地社保局。


   - 改革后(2014年10月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开始实际缴纳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单位缴费部分需按规定处理。


  2. 2014年10月后参保


   - 若已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被开除后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二、被开除后的处理流程


  1. 确认视同缴费年限是否保留


   - 若因非违纪原因(如单位原因)被开除,通常保留改革前的视同缴费年限;若因违纪被开除,可能取消视同缴费年限,需以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养老金。


  2. 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 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 灵活就业人员续缴


  若未找到新工作,可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保持缴费连续性。


  3. 补缴或延长缴费


   - 若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一次性补缴(需符合当地政策)。


  三、示例参考


  - 案例1:张某2016年被开除(改革后参保),实际缴费2年,其视同缴费年限(改革前工龄)若保留,可合并计算;若因违纪被开除,则仅计算实际缴费2年。


  - 案例2:李某2000-2014年在事业单位工作,2015年被解除,若因单位原因,改革前的14年工龄可视为视同缴费,改革后需自行续缴养老保险至满15年。


  总结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员工一定要珍惜自己的身份和工作,切勿做违法乱纪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