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开启新方式!


  原保定银行代扣方式不再使用,


  可通过微信等多种渠道缴纳,


  缴费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25日


  保定日报社记者获悉,自今年11月20日起,市职介中心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将开启新的缴费方式,原保定银行代扣方式不再使用。


  据了解,为方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税务部门为缴费人提供了微信、电子税务局、社保费自助终端、办税服务厅前台等多种渠道缴纳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进行网上缴费。


  微信缴费具体步骤如下:


  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点击“办税服务厅”,


  再点击“社保缴纳”


  选择“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进入申报界面后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就会出现申报信息,然后点击缴费,核对缴费详情无误后,点击立即支付,填好相应信息后,点击确认付款完成缴费。


  据悉,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日期为今年12月25日。


  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补缴;本年度已通过保定银行代扣方式缴纳全年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不用再通过新方式缴纳。如身份信息有误或对缴纳金额有疑问,可拨打市社保所电话5077061咨询。


  近日,保定市医疗保障局、保定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保定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又有新提高。


  支付范围:


  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合规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算后,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纳入大病保险范围。


  筹资标准:


  按照方案规定,2019年、2020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元。


  起付线:


  普通居民起付线1300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取消起付线,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等起付线降低50%。


  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10万元)的报销60%;10万元至15万元(含15万元)的报销70%;15万元以上的报销8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各段报销比例分别提高15%,15万元以上的报销90%。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来源: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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