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灵活就业人员2024年度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期限的温馨提示


各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您好!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促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17号)规定,我省未及时缴纳202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请于2025年6月30日前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溯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符合国家和我省补缴政策的除外)。为了您的权益,请您及时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5年2月20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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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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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助保障情 工会伴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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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丨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初审丨陈雪雅


  审核 | 张付林


  审签丨唐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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