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七工和重度残疾居民可继续参加医保
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关于重度残疾居民和“五七工”等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宜的通知》([2015]200号)文件精神,从今年11月5日开始,辖区享受“五七工”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以及法定年龄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果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需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期满后办理停保手续,即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如果要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医疗本、历年缴纳医疗保险税票到呼市人社局窗口做数据合并,方可继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记者 王科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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