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今年高淳区继续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对象为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和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据了解,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全区22901名企业退休人员参加了本次养老金调整,补发养老金2060万元,人均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32.7元。


  2017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7年7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