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5月1日起,阿坝州明确执行降低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政策。


  一是落实降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全州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


  二是继续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


  三是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自2019年5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50%—300%上下限之间自行选择任一档次缴费。


  四是在国家未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社保移交税务前,继续按现行征收体制做好征收工作,稳定现行缴费方式。


  五是在征收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求不得自行对当地企业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不得采取任何增加小微企业实际缴费负担的做法,避免造成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六是充分利用全民参保登记成果和降低社保费率带来的政策利好,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保缴费意识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参保缴费率。(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