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体参保人员退休申报事项通知


  广大个体参保人员:


  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以个体身份缴费的人员,请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个月,持身份证、存档手册到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办理退休申报手续,后续事宜按存档部门发放的《退休申报通知单》逐项办理。其中,退休审核结果将通过申报时预留的手机发送短信通知,不需要到社保部门办理申报、查询事宜。


  个体参保退休申报咨询电话:88619139


  特此通知。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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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丨长春社会保险


  编辑丨露娜


  审核丨李壮 姜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