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齐鲁网7月20日讯(肥城台记者马兴强、通讯员李民)按照泰安市人社局、泰安市财政局文件要求,经肥城市政府同意,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肥人社发〔2016〕25号),规定自2016年7月1日起,肥城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增加15元,由每人每月85元提高至100元。据悉,这是肥城市自2011年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来,第5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月人均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最开始的55元增长到100元,惠及全市15.2万待遇领取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