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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问:什么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哪些?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的合称,是由政府主导,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是实现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目前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缴费档次。为了您老年生活更有保障,建议您选择500元以上的档次缴费,有条件的可以选择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等高档次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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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问: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申请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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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如何办理?


  答: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携带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户籍所在地事务所或村(居)民委会提出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相关登记表。如果属于缴费困难的重度残疾人、计生对象等特殊群体,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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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如何计算的?


  答:城乡居民养老金每人每月标准是参保人个人账户养老金加基础养老金加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加高龄基础养老金的总和。如何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呢,即参保人个人缴费总金额加政府补贴加集体补助加利息的总和除以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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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多久?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个人缴费,自国发〔2014〕8号文件印发之月起,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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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问:政府如何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员给予补贴?


  答:政府对每年缴费的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缴费补贴计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目前我市缴费补贴标准为:缴100元(仅针对代缴人员)补30元、缴200元补40元、缴300元补50元、缴400元补60元、缴500元补100元、缴600元补110元、缴700元补115元、缴800元补120元、缴900元补125元、缴1000元补130元、缴1500元补165元、缴2000元及以上补贴200元。同时我市出台个人缴费激励新政策,对2021年及以后城乡居保到龄领取待遇人员按个人账户总额给予补贴:个人缴费帐户总额达到九千元(含)低于三万元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个人帐户总额达到三万元(含)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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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问:对缴费困难群体是否予以政策倾斜照顾?


  答: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二级以上)残疾人、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夫妻(女方年满49周岁)、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以上)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在缴费档次范围内确定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代缴养老保险费档次给予补贴;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的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地方政府可适度提高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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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问:如果某年缴费中断,是否允许补缴?补缴是否享有补贴?


  答:允许补缴,但补缴年份不享有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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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问:如何领取养老金?


  答: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条件时,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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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问:城乡居保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能不能重复享受?


  答:每一个参保人只能领取一份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重复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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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问:个人账户金额全部发放完以后,养老金还会继续发放吗?


  答:会继续发放养老金至本人终老,实现终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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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问:城乡居保参保人死亡时如何处理个人账户资金?


  答: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由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与此同时,按照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10个月的金额支付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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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问:如果户籍关系发生变动,城乡居保关系如何转移接续?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地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投稿邮箱 :mgsrmtzx@163.com


  信息来源:明光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左玉军


  编辑:孟祥威


  责编:朱昱熹


  主编:袁恒金


  202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