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是国家为困难群众撑起的“民生兜底网”,核心目的就是保障那些因收入低、家底薄,连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的家庭能安稳度日。但在过去,个别地方在执行政策时走了样,出现过“以钱定人”的操作——简单说就是当地财政紧张了,就随意压缩低保名额,不管有些家庭是不是真的符合条件;财政宽裕了,名额又宽松起来。这种做法不仅违背了低保政策的初衷,更让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没能及时享受到政策红利。

针对这类问题,国家早已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中亮明硬态度:严令禁止“以钱定人”“以费定人”,严禁随意缩减低保名额、降低保障标准,只要符合条件,低保金就必须足额、按时发放,地方财政状况绝不能成为克扣群众保障权益的借口。今天就用大白话,给大家讲清楚低保申领的核心要点,包括谁能申请、怎么申请、遇到不合理“卡壳”该怎么办,全是实打实的政策干货,帮大家把低保权益捋明白。
首先要明确一个核心原则:低保认定的唯一标准,是家庭的实际收入、财产状况和生活水平,和地方财政“有钱没钱”没有半点关系。这是国家反复强调的铁规矩,任何地区、任何部门都不能打折扣、搞变通。
咱们先说说,到底什么样的家庭能申请低保?按照全国统一的政策框架,申请低保必须同时满足两个“硬杠杠”:一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二是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民政部门划定的认定范围。这两条缺一不可,少了任何一条都没法通过审核。
先讲家庭收入这一项。这里说的家庭收入,指的是家庭成员在一定核算周期内,通过各种合法途径获得的全部收入总和,像工资报酬、打工收入、养老金、租金、种植养殖收入等等,都得算进去。但大家要注意,有几类收入是明确不计入家庭收入的,比如政府发放的抚恤金、优待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见义勇为奖励金,还有临时性的救灾救助款等等。这些钱是国家给特定人群的专项补助,不算作家庭的常规收入,自然也不会影响低保的申请资格。
可能有人会问,“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到底是多少?这里要明确一点,这个标准不是全国统一的,而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因素制定的,而且会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动态调整。比如有的省份会按城乡差异划分标准,有的会按区域发展水平微调,具体数值大家一定要以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千万别轻信网上流传的“统一标准”。
再讲家庭财产状况,这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关键项。不是说收入低就一定能申请低保,还要看家里的财产有没有超出规定范围。各地民政部门都会出台明确的家庭财产认定细则,一般来说,以下几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不符合财产条件:家里有价格较高的非营运性汽车、大型农机具;名下有多处房产,或者有商铺、写字楼等经营性房产;银行存款、证券、基金等金融资产总额超过当地规定的上限;家庭成员有频繁购买奢侈品、出入高消费场所的行为等等。
不过这里要特别说明,财产认定不是“一刀切”,而是会结合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灵活考量。比如家里有重病患者,为了方便就医买了一辆低价二手车代步;或者名下只有一套小面积的自住住房,这些情况在很多地方都是可以酌情认定的。核心判断标准就是,这些财产会不会影响家庭的基本生活,有没有存在“隐性收入”或者“财产超标”的情况。
除了上述两个核心条件,国家还明确要求,对几类特殊困难人群要“重点保障”,只要符合基本条件,就应该优先纳入低保范围,不能被随意排除。
第一类是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这类人群因为身体原因,往往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家庭负担特别重。国家为此出台了“单人户”纳入政策——简单说就是,即便他们的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也可以单独将他们纳入低保范围,享受低保待遇。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为了不让重病、重残拖垮整个家庭,给这类特殊人群一个基本的生活保障。
第二类是未成年人、老年人。对于未成年人,如果父母双亡或失踪,没有抚养人,或者父母没有抚养能力,生活陷入困境,就应该纳入低保;对于老年人,如果没有赡养人,或者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自己又没有收入来源,也符合低保申请条件。
第三类是因灾、因祸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比如家里遭遇了自然灾害,房屋受损、农作物绝收;或者家庭成员遭遇意外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家庭收入大幅下降。这类家庭只要符合收入和财产标准,就可以申请低保,而且各地民政部门还会简化审核流程,让救助能及时到位。
讲完了申请条件,咱们再说说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怎么申请低保,遇到不合理“卡壳”该怎么办?
首先,申请低保的渠道很明确。想要申请低保,需要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书面申请;如果行动不便,也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时,需要准备好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财产证明,还有重病、重残的诊断证明、残疾证等相关材料。材料准备得越齐全,审核流程就越顺畅,也能避免因为材料不全而被“打回”。
其次,低保的审核流程是公开透明的。提交申请后,乡镇(街道)会组织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家庭的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情况;之后会组织民主评议,听取村(居)民代表的意见;评议通过后,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就会上报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低保金就会按月足额发放到申请人的银行卡里。整个流程全程公开,就是为了杜绝“人情保”“关系保”。
最后,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卡壳”情况,一定要知道怎么维权。比如明明符合条件,却被乡镇(街道)或者村(居)委会以“名额满了”“财政没钱”为由拒绝申请;或者低保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遇到这些情况,大家可以先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民政部门反映情况,要求重新审核;如果对审核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家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预低保的审核审批工作,更不能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设置障碍。
接下来,咱们再澄清几个常见的误区,避免大家因为误解而错失申请机会。
误区一:“家里有车有房,就一定不能申请低保”。前面已经说过,财产认定是灵活的,不是“一刀切”。比如车子是低价二手车,专门用来接送重病家人就医;房子是唯一的自住住房,面积又小,这些情况在很多地方都是可以申请的。不能简单地把“有车有房”和“不能申请低保”划等号,关键要看这些财产是不是影响了家庭的基本生活。
误区二:“申请低保丢人,会被别人看不起”。这种想法完全没必要。低保是国家赋予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实打实的民生保障政策,不是什么“施舍”。而且现在低保的审核和发放都是公开透明的,不会泄露个人隐私,根本没必要觉得不好意思。遇到困难时主动申请,才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表现。
误区三:“低保能一直领,领了就不用再努力了”。这种想法更是大错特错。低保的定位是“兜底保障”,不是“养懒汉”的工具。国家鼓励低保家庭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比如参加政府组织的技能培训、外出打工、发展种植养殖产业等等。而且低保资格不是终身制的,民政部门会定期复核,一旦发现家庭收入超过了低保标准,或者财产状况不符合要求,就会按规定退出低保范围。这是公平合理的做法,也是为了让有限的保障资金,用在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身上。
还有几点重要提醒,大家一定要记牢。
第一,政策有地域差异,务必以当地规定为准。全国的低保政策框架是统一的,但具体的申请条件、财产认定细则、低保金发放标准等,都会因地区而异。大家申请前,最好直接拨打当地民政局的咨询电话,或者去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窗口询问,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别照搬其他地区的经验。
第二,低保政策是动态调整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各地的低保标准会逐年提高,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也可能会根据国家的最新政策优化。大家要多关注当地民政局发布的公告,及时了解政策变化,避免因为信息滞后而错过申请机会。
第三,如实申报是底线,弄虚作假要担责。申请低保时,一定要如实填报家庭的收入、财产情况,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如果通过隐瞒收入、伪造证明等方式骗取低保金,一旦被查实,不仅会被取消低保资格、追回骗取的资金,还可能会被记入诚信档案,影响以后申请其他社会救助政策。
最后还要说一句,低保只是国家社会救助体系的一部分。对于低保家庭,国家还配套了一系列帮扶政策,比如看病能享受更高比例的医保报销、大病救助;孩子上学能享受学费减免、助学金;住房困难的能申请公租房、住房补贴等等。这些政策环环相扣,就是为了让困难家庭不仅能“活下去”,还能“活得好”。
说到底,低保政策的初心就是“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国家严令禁止“以钱定人”,就是为了守住这份初心。各级民政部门也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大数据比对、入户核查、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杜绝各类违规操作,确保每一分低保金都用在刀刃上。
今天给大家讲的这些内容,都是基于国家现行的低保政策,没有任何夸大和不实之处。希望能帮到那些有需要的朋友,让大家知道,只要符合条件,就大胆去申请,国家的民生兜底网,永远为真正困难的人敞开着。
最后想问问大家:你所在的地区,低保申请的流程是否便捷?身边有没有符合条件的家庭,顺利享受到了低保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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