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顺义的陈某去世后,子女忙着办后事、销户口,没向社保部门报备。没想到养老金竟连续发放四年,累计达三万四千余元,社保中心发现后诉至法院,最终认定这笔钱属不当得利,判决子女返还。
第一个观点,无心之失也得担责,法律只看事实不看初衷。生活里这种情况挺常见,就像去菜场买菜,摊主多找了五十块,你没发现揣兜里走了,后来摊主找来,这钱该还得还。陈某子女确实不是故意的,办了户口注销就以为万事大吉,可法律不管你知不知道,只要是没合法依据得的利,就得返还。社保基金是公共的,不是谁漏报就能随便拿的。

第二个观点,公共资金不能占,再小的便宜也别贪。小区里的公共收益、公交卡多充的钱,本质上都和这笔养老金一样。之前楼下超市收银时,把别人的付款当成我的订单退了款,我发现后立马退回去了。占公共资金的便宜,看似没伤害谁,其实最终损害的是大家的利益,就像社保基金,每个人都可能用到,少一分都可能影响他人的保障。
给大家提三条实用建议,都是容易操作的。首先,亲人离世后,一周内必办社保报备。别光想着办户口和火化,记得带死亡证明、关系证明去社保经办机构,办完停发手续还能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免得漏办惹麻烦。

其次,定期查老人账户,避免被动“得利”。如果亲人有养老金账户,就算没离世,也偶尔看看收支情况。就像查自家水电费一样,及时发现异常能早点处理,不至于像陈某子女那样,四年后才知道多领了钱。
最后,不确定就问,别凭“想当然”办事。不清楚社保流程就打12333咨询,不知道手续要不要办就跑一趟政务大厅。很多人觉得户口销了社保就自动停,其实不是这样,多问一句就能避免后续的法律纠纷,省不少事。

这事儿告诉我们,公共资金碰不得,无心之失也需担责。生活里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多留心、多咨询,才不会吃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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