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事关民生福祉。


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工程,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高度,决定着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厚度。

  日前,记者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看到,前来咨询医保缴费、报销等相关事宜的市民络绎不绝。


“孩子前段时间生病住院,自己花费了一部分,医保给报销了一部分,要不是医保报销的政策,医药费就都得自己承担。每年交医保费,生病还能有个保障,不然遇到大额的医疗费可真是承担不起。”市民钟女士说。
据区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2025年1月1日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集中缴费期结束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待遇享受期为缴费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执行待遇等待期相关规定。2025年,待遇等待期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3个月待遇等待期。其中,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城乡居民医保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要保障,更是为了减轻广大群众就医负担的民生工程。多年来,区医疗保障局在完善待遇保障政策、优化经办服务上持续发力,保障参保群众应保尽保、应享尽享,为广大群众的健康和幸福保驾护航。


  编辑 / 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 / 石银兰 王大伟


  校审 / 张嘉瑜 徐吉宝 孟宇


  终审 / 秦宝 成斌彬


  来源 / 集宁区融媒体中心采访部 段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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