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根据通化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总体工作规划,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职能由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划转至各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1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结算等业务按居住地辖区到对应各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办理,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二、各区业务经办受理地点:


  1.东昌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通化市东昌区建设大街4217号,中国工商银行通化新站支行二楼,联系电话:0435—6113673。


  2.二道江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通化市二道江区东华路391号,联系电话:0435—3955922。


  3.开发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通化市东昌区建设大街1138号,中国工商银行通化江东支行二楼,联系电话:0435—3577027。


  特此公告


  通化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