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公布


  自2021年11月25日起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获得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


  A类定点医疗机构资质


  凡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不用选定此院为定点医院


  可直接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至此院就医、报销


  限A类定点医疗机构报销项目


  如经颅磁刺激治疗、定向条件反射测定等项目,此后也可以纳入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


  城乡居民、超转人员


  门诊需先进行基层首诊,后可直接至此院就诊。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从服务量情况、总额费用控制情况、次均费用控制情况和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决定在原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人类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增补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航天中心医院、北京燕化医院、北京市第二医院7家定点医疗机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