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社厅下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对所有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去世时,发放丧葬补助金。今天,我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的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怎么领取!


一、黑龙江省城乡居民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怎么领?

  1.补助对象:所有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正在参保的人员和退休人员。


  2.补助标准:不低于500元。


  举个例子:


  对于已建立丧葬补助金标准的地区,如果原补助标准为1000元,高于最低标准500元,则仍按原标准(1000元)执行;如果原补助标准为100元,低于最低标准500元,则按最低标准(500元)执行。


  3.发放形式:一次性发放。


  4.领取方式:参保人员去世后,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自参保人去世之日起3个月内,到参保地办理养老保险注销登记手续,申领丧葬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同时符合领取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的条件,最终只能领取其中一种,不可兼得。


二、黑龙江省城镇职工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怎么领?

  1.补助对象:所有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包括:正在参保的人员和退休人员。


  2.补助标准:去世前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举个例子:2022年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2021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根据《2021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上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黑龙江省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646元,折合每月2804元,丧葬补助金为5608元。


  3.发放形式:一次性发放。


  4.领取方式:参保人员去世后,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申领丧葬补助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除了领取丧葬补助金以外,还可以申领抚恤金。


  举个例子:2021年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抚恤金上限为67296元,抚恤金下限为25236元。


写在最后:

  1.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不低于500元,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如果原标准高于500元,则按原标准执行。


  2.2022年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为5608元。除此以外,还可领取抚恤金,其中:抚恤金上限为67296元,抚恤金下限为252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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