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逐月冲还贷”规则有新变化!


  为满足广大缴存职工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需求,切实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宁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逐月冲还贷”业务的部分规则进行了调整。


  变化一:“逐月冲还贷”业务申请时间提前


  在偿还首期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即可申请“逐月冲还贷”业务,无需再等到正常还款满12个月以上。


  变化二:可以在“逐月冲还贷”期间办理“还本金”业务


  已签约“逐月冲还贷”的职工,在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满12个月后,每间隔一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该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但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至少应保留一个月的缴存额。


  也就是说,已签约“逐月冲还贷”的职工,在满足业务办理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逐月冲还贷”期间利用公积金账户中的剩余资金冲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大大提高了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使用率,减轻还款压力。


  “逐月冲还贷+还本金”业务线上即可办理


  满足办理条件的职工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宁德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逐月冲还贷+还本金”业务,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省时省心,方便快捷,建议大家优先选择在线上办理该业务。


  已签约“逐月冲还贷”业务的职工如何在宁德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上办理“还本金”业务?


  步骤一:


  进入宁德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的网上办事大厅。


  步骤二:


  进入“提取受理”模块。


  步骤三:


  进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提取”功能。


  步骤四:


  系统会自动计算您的可提取金额,点击“提交”即可一步办结。


  来源:闽东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