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医保相关规定,为防止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就医,确保就医真实性,维护基金安全,从2024年7月1日起,贵阳市城乡参保居民使用身份证就医时不能再使用初始密码结算,必须进行密码修改后方可结算。现将身份证密码修改步骤告知如下:


  线上自助办理,能修改密码和重置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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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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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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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密码或重置密码


  来源:清镇融媒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