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医保局曝光了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违约行为7起典型案例,问题包括虚假住院、伪造医疗文书、超支付限定范围纳入医保结算、使用他人的医保卡冒名就医、伪造证明材料骗取医保基金等问题。其中,为青岛百姓熟知的青岛医保城也牵涉其中。记者了解到,青岛医保城因违规不止一次被市医保局处罚,2020年就因哄抬口罩价格被罚款230万元。此次事件曝光后,青岛医保城其整改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暗访。


  涉嫌违规被医保部门解约


  记者暗访发现整改不到位


  根据此前青岛市医保局发布的消息,青岛医保城同安路分公司存在持卡人未在刷卡凭证上签字、未按规定保管销货单据存根和刷卡凭证存根等相关资料、将卡金支付范围外商品纳入卡金结算、卡金支付范围商品和非卡金支付范围的商品未分区域摆放且未设置明显标识和服务提示等问题。依据《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约定,医保部门解除与该单位签订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5月7日,记者以消费者名义走进这家药店,购买了一盒药品。然而,工作人员没有要求记者在刷卡的小票上签字,亦未将另一张小票交给记者。


  刷卡凭证被工作人员代签字


  过度推销让消费者不胜其扰


  随后,记者又分别走进位于青岛市李沧区和崂山区的其它三家医保城连锁药店时发现,只有医保城深圳路分公司让消费者在刷卡小票上签字,并且给了消费者另外一张小票;医保城汉川路分公司的操作则是由工作人员代签;另外一家在消费者刷完卡之后就表示“可以了”。


  除此之外,医保城工作人员频繁地劝导消费者充值39元升级会员,表示可以在后期消费中返券抵用、攒数字币当钱花,并大肆推销高价药品等一系列推销术语误导消费者。


  药店刷医保卡为何要签名


  依法保护消费者自身权益


  记者了解到,根据2021年2月1日起新施行的 《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提出,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药店买药时需“人证相符”。 “定点零售药店”在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等服务时,要严格核查参保人员的有效身份凭证,防止有他人“假冒”的情况。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去定点零售药店买药的时候,需要做到“人证相符”。也就是说医保卡的信息要与出示的身份证一致。


  根据以上规定,消费者的医保刷卡凭证(刷卡后的小票)是需要本人签名的。记者看到,医保刷卡凭证上有商户名称、商户号、终端号、凭证号、交易日期、金额、余额等,在最下面一栏写着“持卡人签名”,并备注有“本人确认以上交易,同意将其计入本卡账户”。做好签字确认,一方面,药店和持卡人都应该保留好刷卡签字凭证,或妥善处理,谨防被不法分子非法利用;另一方面,医保凭证签名是持卡人确认此笔消费的凭证,若后期一旦产生纠纷,也可以作为有力证据。


  记者手记


  青岛市民对青岛医保城都有很深的“本土情结”,如果小区周围同时有几家药店,相信很多人都会不约而同地选择走进青岛医保城购药;平时家里的储备药、应急药及常规保健品,大部分市民也都选择从医保城购买。而青岛医保城从2020年年初疫情期间以3倍进价卖口罩被罚230万,伪造病历,无证人员开处方药,再到近期被曝出持卡人未在刷卡凭证上签字、未按规定保管销货单据存根和刷卡凭证存根等相关资料,将卡金支付范围外商品纳入卡金结算,卡金支付范围商品和非卡金支付范围的商品未分区域摆放且未设置明显标识和服务提示,被医保部门解约,青岛医保城一次又一次在法律法规的红线边缘“游离”。真心希望青岛医保城能够吸取教训,认真整改,不要消磨岛城消费者的信任,否则必将引火上身。 本报记者


  链接:罚款230万!青岛医保城哄抬口罩价格


  2020年2月2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对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总部)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将一批进价45元/只的防霾口罩,抬高至139元/只销售,进销差价率为208.89%。对其处以2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青岛医保城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香港中路分公司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被青岛市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


  责任编辑:尚美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