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2月5日讯(本网记者 郑思楠 通讯员 傅冬凌)近日,福州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陈某进行批准逮捕。男子陈某在工伤已获赔后打起骗取新农合医保的歪主意,将工伤事实虚构成符合条件的意外伤害,骗取新农合医保上万元。


  2015年9月,陈某受雇于包工头江某,在江某承包的福清市三山镇江厝村建房工地安装模板时,不慎从高处摔下致右胫腓骨下段骨折。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医疗费用由雇主江某全额支付。2015年11月18日,在福清市三山镇调委会的调解下,陈某与雇主江某以及建房户明某达成赔偿协议,由江某、明某一次性赔偿陈某误工费、护理费以及二次手术等费用共计3.5万元整。在获得江某、明某的赔偿款后,陈某又起了贪念,明知工伤不能申报新农合保险补偿,但为了申请新农合意外伤害基金,虚构其上述右腿伤系在自己家中换灯泡时从高处摔下造成的意外伤害,填报了虚假材料,向福清市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申请新农合意外伤害基金补偿。福清市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根据陈某填报的材料,经审核于2015年12月18日向陈某支付了新农合意外伤害基金补偿金人民币11038元。2016年,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新农合医疗管理中心对陈某的受伤情况调取进一步材料,陈某骗保事实浮出水面。2016年9月,陈某将骗取的11038元基金补偿款退还。


  据悉,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福清市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范围和对象,其中“有事实劳动关系的雇工或帮工所致的工伤事故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合作医疗基金不予支付,除此之外,存在第三责任方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行为均不可报销。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保障广大农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一项医疗保障制度,是农民的“保命钱”,陈某用虚假方式骗取新农合医保,是在蚕食广大农民的利益,更是严重的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