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目录管理,参保人员在国家、省、市制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和相应的管理办法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保能够报销哪些,主要看医保目录。
医保药品目录: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目录里的药品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目录里的药品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比如:阿奇霉素(口服常释剂型,颗粒剂)、双黄连片(胶囊、颗粒、合剂、口服液)、小儿清热感冒片属于甲类,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阿奇霉素(口服液体剂,注射剂)属于乙类,自付比例5%;复方板蓝根颗粒属于乙类,自付比例5%;减肥药、解酒药等药品不在医保药品目录内,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诊疗项目目录: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物价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比如: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属于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自付比例30%;磁共振属于医保基金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自付比例30%;挂号费、病历工本费属于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不能纳入医保报销。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
比如:床位费可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住院陪护费不能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问题:请问三个目录中不能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在“医保结算单”哪里体现?
答:“医保结算单”上的“个人政策自付”即三个目录中不能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彭宇、罗展负责整理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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