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医保局推动医保事业新发展 撑好群众健康“保障伞”
铜陵市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2月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帮助下,在省医保局的有力指导下,在市直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强大动力,履职尽责、砥砺奋进、担当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医保事业发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全市参保人数达162万人,当年基金收入20.81亿元,支出19.83亿元。在新冠肺炎战“疫”中,我市医保工作综合施策,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双线奏凯”作出了应有贡献。
担当作为 大事要事落地见效
组建市医疗保障机构
2019年2月2日,铜陵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标志着我市医疗保障事业迈入发展新阶段。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承担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医疗救助和医保基金监管等职责。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热情服务办事群众。
记者 过仕宁 摄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剖析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以党建引领工作,做到主题教育与医保业务工作相结合、两促进。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2019年7月1日起,我市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改革举措消除了城乡居民待遇差问题,总体提高了医疗保障待遇。
扎实推进医保扶贫工作
贯彻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要求,严格落实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脱贫351、180政策,贫困人口参保实现“应保尽保”、待遇实现“应享尽享”、慢病卡办理实现“应办尽办”。
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随着各地复工、商场开业,可以陆续看到很多地方又开始出现了人流扎堆并且不戴口罩的现象。在短时间内,仍需要做好防护——戴口罩少聚会、少到人流密集场所、避免近距离交谈接触等。
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通过日常稽核、数据筛查、飞行检查、交叉互查,实现对全市定点协议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2019年,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63家,约谈整改130家,暂停结算48家,解除协议1家,追回医保基金1983.01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起。
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为居民提供医疗健康服务。
推动药品减价惠民
将“17+13”种抗癌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及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保障范围。开始执行省跟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25种药品中选新价格,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执行省统一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中选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到57.42%。
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合并实施
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通知》,通过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确保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确保两项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实现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贯彻落实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扩大长三角地区跨省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并以此为契机同步推进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开通市立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枞阳县医院等3家医院异地门诊结算服务。
建立“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简化鉴定手续,规范就医管理,切实减轻了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
探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作为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市,我市启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按照病人疾病种类、严重程度、治疗手段等条件进行疾病分组,再按相关分组的付款标准付费。此项改革,深层次强化了“三医联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看病和就医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我市最后一名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 记者 刘敏 摄
助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战赢”
牢记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初心和使命,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为取得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战赢”贡献医保力量。
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出台扩大救治保障范围、先救治后结算等政策,让患者放心就医;向全市9家承担收治任务的医疗机构预付专项救治资金共计1550万元,对通过发热门诊收诊住院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不纳入总额预算控制范围,让医院放心收治;出台《铜陵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实施方案》,通过“减”“延”“缓”“免”等方式,预计将为全市企业减免医疗保险费5700万元,让企业放心生产。
惠民为本 民生工程高效推进
2019年,我市着力构建“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体系,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市医疗保障局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强化部门协作,推动各项医保民生工程有效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我市近十年医保基金柱状统计图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全市应参保人数为132.644万人,实际参保人数为128.99万人,占应参保人口比例为97.2%。
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城乡居民医保实行按年缴费制度,在上一年底前按照个人220元完成缴费,人均财政补助达520元,筹资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70元。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2019年度,全市有130.091万人次享受了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为172563.9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93630.69万元;住院费用为149239.11万元,其中合规费用为103933.75万元,医保基金支付83131.98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80.0%。
大病保险: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整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我市在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过程中,同步整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和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出台了《铜陵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统一全市大病补偿标准。
提升大病保险支付能力。2019年全市有4.5万人次享受了大病保险,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费用为15758万元,基金支付金额为9770.92万元,合规报销比例为62%。
在市立医院医疗联合体远程会诊中心,多学科专家运用智慧医疗手段进行会诊。
记者 过仕宁 摄
医疗救助:救助力度持续加大
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资助困难群众参保人数11.7137万人,资助金额2216.552万元;其中,资助建卡贫困人口参保人数8.9127万人,资助金额1790.888万元。
实行医前、医中救助。医疗救助民生工程直接救助6.1195万人次, 救助金额6049.9863万元。
医疗救助一站式平台全省率先“上云”。实现信息系统云上共通、数据资源汇聚共享、业务应用高效协同,加速推进城乡医疗救助与优抚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
家庭医生进村来。记者 过仕宁 摄
健康脱贫:政策成效进一步显现
2019年,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兜底保障全市贫困群众住院就医1.2281万人次,资助金额791万元。“180”工程补偿贫困群众慢性病门诊治疗60281人次,总费用2576万元;慢性病综合报销费用2304万元,其中“180”补充保障资金支付金额802万元,贫困人口慢性病实际报销比例89%。
立足新的起点,市医疗保障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动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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