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疫情期间方便市本级城镇职工医保业务办理的通告


  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定点医药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非常严峻,河北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严控疫情扩散,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有效保护我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疫情期间市本级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保业务办理程序做以下调整:


  一、精简就医备案


  (一)市外定点就医网上备案。凡转往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可以通过微信关注“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进行网上备案,在外地刷卡报销,执行就医地目录。如有特殊情况网上不能备案,疫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无需到大厅备案。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回邯正常报销,报销时执行河北省目录。


  (二)特殊病备案。特殊病转外门诊检查不再备案。同时,取消特殊病门诊购药审核备案手续。特殊病患者到特殊病定点药店,购买特殊病门诊范围内的药品无需换取外购单,待政府宣布疫情结束后,再按照规定开具外购单进行报销。


  二、延后办理部分业务


  生育津贴、慢性病、特殊病申报和手工报销等业务可延后办理,期间发生的费用待经审核通过后一并报销。异地就医未实现出院即报的医疗费用,疫情结束后,再携带相关报销手续到市医保服务大厅执行河北省目录报销。疫情结束后,恢复原政策规定。


  三、其他事项


  请参保人员尽可能待疫情稳定后再前往市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和医保局机关经办部门办理业务,确需办理的,请主动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咳嗽和打喷嚏时请使用纸巾遮掩,防止飞沫传播;自觉保持环境卫生,不随意丢弃废弃口罩、不随地吐痰、不随手扔垃圾。


  在疫情面前,您的健康平安是第一位的。请广大参保人员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少出门、勤洗手、常通风,外出自觉佩戴口罩,少去公共场所,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如有医保业务办理问题,县(市、区)城镇职工及居民咨询本地医保局,市本级城镇职工可电话咨询。


  医保业务咨询:2031805、2031810(语音)、3111288


  慢性病特殊病申报:3111517


  监督电话:3111670


  附:1.参保缴费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2.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流程


  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0日


  参保缴费网上申报


  办理流程


  市本级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缴费人在疫情期间可以通过以下“非接触”方式网上缴费:


  1.可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进行申报缴费和票据打印。


  2.可关注邯郸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选择相应险种,进行申报缴费。


  异地就医网上备案流程


第一步:打开微信,搜索公众号“邯郸市医疗保障局”,并关注。

第二步:点击“微服务“中的”异地就医”。

第三步:点击“邯郸”。

第四步:请认真阅读“邯郸市异地就医备案事项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

下面是“使用流程”。

第五步:新用户需要先注册,点击“新用户注册”。已注册的,可直接登录。

第六步:按照提示填写信息。

第七步:登录后,点击“新增备案人”。

  第八步:按照提示填写信息。社保卡号为社保卡第四行卡号后面的号码。密码应填码社保卡服务 123456。以上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第九步:根据实际情况点击“长期异地就医”或“转诊转院”。

第十步:按照提示填写信息。无误后,点击“申请备案”然后提交申请。

第十一步:点击“备案结果查询”,查看是否备案成功。

下图显示备案成功!

关于社保卡密码的温馨提示:查看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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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邯郸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丨贺萌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