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22年7月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达到医保缴费累计年限的职工医保参保人近7000人,请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到英德市社保局经办大厅查询,在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申请办理一次性缴费,逾期不得按原规定办理补缴。


  办理职工医保退休有关问题解答


  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不满足在我市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医疗待遇的条件,是否可以办理一次性缴费后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医疗待遇。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清医保待〔2022〕48号)的文件规定:


  2022年7月1日前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累计缴费年限,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一次性缴费的,按原规定(缴费基数、费率、缴费年限)执行;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一次性缴费的,按新规定执行。


  2022年7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从未在我市参加过职工医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不允许在我市申请职工医保按月或一次性缴费。


  问:2022年7月1日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如何办理?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清医保待〔2022〕48号)的文件规定:


  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未符合享受医保退休待遇年限的,可按规定选择按月或一次性缴费至规定年限,其缴费基数为6042元,缴费费率为6.5%,生育保险和职工大额补充保险不再缴费。选择按月缴费的,缴费期间按在职人员享受待遇;选择一次性缴费的,费款到账且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后,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待遇。


  问: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医疗待遇的缴费年限是否有新要求?


  答: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粤医保规〔2022〕6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清医保待〔2022〕48号)的文件规定:


  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须调整为男职工30年,女职工25年。清远市从2023年1月起,拟采用渐进式延迟的方式调整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具体方案由清远市医疗保障局会同清远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具体办理流程


  参保人携本人身份证到英德市社保局一楼社保服务大厅社保综合受理窗口(4-10号窗),申请办理退休医疗一次性趸缴业务。社保局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后,经办业务并出具缴款通知单,参保人持该缴款通知单到税务局缴费完成后,到账的次月即可享受退休医疗待遇。


  英德市医保局待遇保障股 0763-2828530


  英德市社保局关系股 0763-2222045


  英德市社保局职工医保股 0763-2226289


  如何查询医保年限?


  步骤如下:


  1、搜索并进入微信“粤医保”小程序;


  2、点击页面左上角选择参保地为“清远市”;


  3、点击医保查询中的“参保情况”。



  英德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英德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余志芳


  编审:罗家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