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小于100平米,申请定点资格注意了
河南医保局发布文件,药店申请定点资格,“非医保刷卡”经营面积必须在20%以内;门店面积达不到100平米,直接扣分。
“非医保刷卡”商品面积,占比不得超过20%
日前,河南医保局发布《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 (试行)》(以下简称《方案》),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工作。
《方案》对于定点药店评估工作,划分为书面、现场两种评估形式,共覆盖9类检查项,涉及书面材料与实际是否一致、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药品进销存管理等方面。
药店申请定点资质,必须以满足6项评估内容为前提,其中包括:药店在注册地址正式营业超过3个月;营业场所内非医保刷卡类摆放面积,不得超过实际营业面积的百分之20%。
这意味着,药店变为定点药店后,保健品销售区域可以得到保留,但面积必须严格把控,因为保健品、非医保药品经营面积最多只能达到20%。
以下是6项评估具体内容:
《方案》规定,在上述评估内容中,药店申报的书面材料与现场查看原件不一致的,一票否决;不符合标准的,一票否决 (一票否决的,需对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拍照备查)。
面积小于100平米,直接扣10分
除以上评估规定后,《方案》还针对定点资格评估设置了11个检查项目,对应分数为100分,药店评分得分在80分以上 (含80分)的,评估结果才可提交有关机构审定。
换句话讲,药店若要通过定点资格评估,面对这些检查项目时,扣分空间只有20分。
其中,药店符合“面积100平米以上”检查项目得10分,达不到者不得分(即0分);药店配备熟悉医保法律的医保管理人员,并答对问题,得10分,未配备者不得分(即0分)。
可以看到,药店如果达不到经营面积、医保管理人员配备两项条件时,还要顺利完成定点资质评估,面对其他检查项目不允许有扣分情况。
《方案》还提到,药店申请定点资格,其经营药品品种应数量齐全,能满足参保人购药需求。原则上,单体药店药品数量在1200种以上,连锁药店在1600种以上(总分5分,每少100种扣1分,最高扣5分)。
值得一提的是,在多地定点药店申请条件中,药品种类要求基本为1000种以上。
另外,药店应尽量提供24小时服务,以及安装监控设备和张贴投诉举报电话。《方案》表示,有24小时售药服务标识和购药联系方式的得3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的得3分;营业区域、 收银柜台等位置配备监控设施得4分。
以下是定点药店评估详细检查内容:
按照国家医保局发布的《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对于定点资质评估不合格的,自结果告知送达之日起,药店整改3个月后可再次组织评估,评估仍不合格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定点药店要求,越来越高
除河南外,其他省份定点药店的申请条件也在变高。
今年1月,浙江医保局发布的《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确定评估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与上述河南医保局文件类似,该文件也制定了定点药店资格评估表,对零售药店进行打分,市级经办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
根据细则信息,定点药店评估共有26个检查指标,其中基础指标10个,评估指标16个。按照要求,但凡基础指标任意一个不合格,即视为评估结果不合格。
在评估指标方面,16个评估指标总分150分,药店得分在120分以下,即评估结果为不合格。
对此,一浙江连锁药店负责人表示,《细则》在地方实施后,浙江本省的定点药店的经营挑战更大了,因为普通药店完成基础项,保证不扣分已经非常不容易,加分项更不用多想。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连锁药店正把经营重点投入到医保更易审批的地区。
有业内观点认为,上述这类定点药店评估表,是省级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的既定政策,其本质是医保制度改革对定点药店的渗透,可有效整治定点药店经营乱象,同时也能提高门店的经营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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