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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协议医疗机构:


  根据赤峰市医疗保险管理局5月14日《关于转诊转院情况的说明》的要求,我局现将转诊转院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门诊慢性病患者和重型精神病患者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不需要转诊转院手续;精准扶贫人员,急诊急救和转诊转院到市域外住院治疗的患者,执行原转诊转院政策;其他参保患者,按照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实行逐级转诊转院。


  二、城乡居民医保自2019年5月20日开始,执行逐级转诊转院的相关规定。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接诊翁旗参保患者时,首先要确认是否有转诊转院手续;其次在患者出院时给予即时结算,如无转诊转院手续的结算时按规定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三、各协议医疗机构在邮寄相关材料时,一定将转诊手续一并邮寄。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没有转诊转院手续的,我局将拒付该住院患者的相关费用。


  四、此通知适用于5月20日开始住院的患者。


  来源:翁牛特百姓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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