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居民基本医保11月3日起缴费 需携带户口本
烟台齐鲁网10月30日讯(龙口台 闫士选)记者从龙口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了解到,《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制定完毕,从11月3日起,将进入缴费环节。
据悉,此次缴费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1月3日至11月20日,主要是城镇非从业人员、新生儿和非本市户籍人员到各镇街区经办单位缴纳医保费用。其中,城镇非从业人员需缴纳300元,享受二档待遇;新生儿缴纳100元,也享受二档待遇;非本市户籍人员需持由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前去缴费,缴 纳460元可享受一档待遇,缴纳660元可享受二档待遇。缴费人员均需携带户口本。
第二阶段为学生缴费阶段,以学校为单位,按照学籍征缴;第三阶段是原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居民,到各镇街区经办单位征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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