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人!您的医保二次补助领取了吗?目前,正在发放中
为切实减轻大病重症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负担,目前,我市开正在发放2016年度大额医疗费用二次补助。您的医保二次补助领取了吗?
Tip1:城镇职工医保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治疗患者门诊特殊病专项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待遇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2万元的参保人员。
2、补助标准: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分段按比例补助,超过部分在4万元以下的补助70%,4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补助90%,超过15万元的不予补助。
Tip2:城镇居民医保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1、补助对象: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度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以及白血病、血友病、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药物治疗患者门诊特殊病专项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等待遇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2万元的参保人员。
2、补助标准:超过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比例补助,老年、成年居民补助50%,学生儿童居民补助60%,超过部分在10万元以上的不予补助。
Tip3:补助程序及手续
1、个人申请: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由个人(或代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补助对象的相关资料。
2、审核确定: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处根据个人申请情况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中审核、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3、发放补助:对符合补助的对象现场核定并发放补助费用。
Tip4:补助地点
地点: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
咨询电话: 87286151、87286032。
来源|如皋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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