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9 15:05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 朱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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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阳市医疗保险工作会议4月18日晚召开,对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参保缴费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天仁参加会议。


  东阳市对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进行了三方面调整。一是实行医保年度调整过渡期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东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险结算年度调整为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顺利过渡,东阳市对今年城乡居民医保的筹资标准作了相应调整。二是提高了大病保险的待遇水平。除基本保费外,增加了选缴保费(最多可缴纳3份)的选项,统一了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大病待遇,降低了起付标准,提高了报销比例,扩大了支付范围。三是将农村妇女符合条件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此外,今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包括学生儿童和未成年人缴费参保工作)合并在同一个征缴时期内完成,5月31日是缴费期的截止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大病保险选缴保费在申报后,均有掌上支付或银行代扣两种缴费方式。其中,掌上支付将通过“东阳人社”手机APP完成,会同步开放申报参保和缴费功能;采用银行代扣的,会在征缴期内的每周一的10点至17点进行批量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