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精神,市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相关工作。

  1调整报销范围


  对纳入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2实施综合保障


  明确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参保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医疗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3预付救治资金


  安排医保支付应急专项资金,首批保障我市定点救治医院开展救治工作的预付资金共160万元已经拨付到位,同时,将根据疫情发展变化,进一步加强资金保障。


  4实行医保业务网上办理


  参保人员办理转诊转院业务,原则上全部实行网上办理。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的传播,更好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倡议:特殊时期,请您通过“辛集发布”“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网上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医保咨询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工作时间咨询电话:83308609),能减少病毒传染的机会。


  异地就医如何线上备案看这里↓↓↓


  异地转诊转院就医人员可通过点击辛集发布微信公众号左下栏服务大厅→异地就医,河北省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自行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然后使用社保卡在异地定点医院登记住院,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即报。


  网上注册备案步骤如下:


  关注“辛集发布”操作步骤


  关注“河北医疗保障局”操作步骤


  注册成功后,只需要第九、十、十一步操作即可。


  5方便异地就医


  对于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报销不执行异地就医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6实行门诊慢性病长期处方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放宽门诊慢性病参保患者的门诊携药量限制,患者每次门诊携药量放宽到3个月。目前我市有住院资格医院已对门诊慢性病患者全面开放,参保人可就近选择医院拿药,尽量减少到大医院扎堆就医取药,减少与其他患者排队聚集情况,减少疫情传播机会。


  7请抓紧时间办理城乡居民医保


  按照省通知要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期将于2月底结束。尚未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手续的居民,请尽快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网上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以免因延误缴费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缴费方式看这里↓↓↓


  1、微信关注“辛集发布”公众号,点击底部“服务大厅”→医保社保→城乡居民社保费→城乡医疗自主缴费,输入身份证号,点击“查询”,进行缴费。


  2、微信→支付→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进行缴费。


  小编提醒广大市民加强自我防护


  尽量减少外出,勤洗手


  外出戴口罩、远离人群密集场所


  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


  64万辛集人民必定能


  打赢疫情防控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