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将实现全市统一,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健全门诊报销制度


  在原有普通门诊、常见慢性病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基础上,建立大额医药费用门诊和罕见病(7种)门诊报销制度。大额医药费用单次费用≥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60%,年度封顶3000元。罕见病门诊医药费用参照特殊慢性病报销政策执行。


  提高看病报销比例


  新政策实施前,各县市区报销比例不一,且比例较低。新政策实施后,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起付线降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5%;


  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


  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5%;


  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70%。


  大病保险一个保险年度计1次起付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1万元,起付线以上5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60%;5—10万元段,报销比例65%;10—20万元段,报销比例75%;20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80%。


  提升大病保险封顶线


  省里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20—30万,我市为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设置封顶线30万元。


  来源:阜阳日报


  记者 宋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