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首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被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医保部门持续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氛围,现通报2024年第一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案例一】经查,火车西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发生服务质量违约”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调查期间暂停医保刷卡结算业务,处以1万元违约金,扣除年度积分2分。


  【案例二】经查,城西区李承盛内科诊所存在“未建立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出入库明细账”,“不因病施治、不正确宣传医保政策”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78.18万元,处以6万元违约金,扣除年度积分10分。


  【案例三】经查,城中区塘马坊村卫生室存在“串换药品、诊疗项目名称收取医药费用”,“不因病施治、不正确宣传医保政策,诱导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10.97万元,处以6万元违约金,扣除年度积分10分。


  【案例四】经查,城北区博信堂诊所服务有限公司存在“串换药品名称收取医药费用”,“不因病施治、不正确宣传医保政策,诱导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1.38万元,处以6万元违约金,扣除年度积分10分。


  【案例五】经查,城东区纺织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未建立医疗保险药品、医用耗材出入库明细账”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违约金,扣除年度积分5分。


  【案例六】经查,大通县城关镇大庄村卫生室存在“不因病施治、不正确宣传医保政策、诱导参保人员使用门诊统筹基金”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责令改正,追回违规费用1.06万元,处以3万元违约金,扣除年度积分10分。


  【案例七】经查,湟中区甘河滩镇页沟村卫生室存在“错误解释医疗保障政策,损害参保人员权益”的行为。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予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追回违规基金594.7元。


  【案例八】经查,青海省富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湟源县康久大药房存在“进销存不符”的行为。根据《西宁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规定,责令改正,暂停医保刷卡结算业务3个月,追回违规费用3.67万元,扣除年度积分10分。


来源:西宁晚报 作者:刘瑜
编辑:李家奕 责编:鲁东 监制:马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