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关于将慢性支气管炎纳入


  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通告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9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及成效考核指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综合考虑临床实际发病率,经《抚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慢性支气管炎纳入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的通知》(抚医保字﹝2020﹞24号)决定,自2020年起将慢性支气管炎纳入我市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管理类别为二类慢性病A类。请符合办理条件的群众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办理审批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身份信息、疾病证明书(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胸片报告单、呼吸功能检查单。


  详情请咨询:0794-4226001


  抚州市东乡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02


  关于延长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时间的通告


  因受疫情影响,为解决疫情防控期间部分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缴费的问题,全省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延长,具体截止时间以上级通知为准。


  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参保,以免影响享受2020年的医疗保险待遇。


  抚州市东乡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03


  关于规范使用社会保障卡


  就医购药的通告


  按照省、市医疗保障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相关规定,现将社会保障卡在就医、购药时的使用规范通告如下:


  1.未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目前仍可以使用二代身份证刷卡就医、购药,但仅限在抚州市范围内使用;


  2.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人员,如之前未使用过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则可以继续使用二代身份证;如之前使用过社会保障卡就医或购药,则今后在就医、购药时只能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费用结算,而不能使用二代身份证。


  注:社会保障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发放,未领取人员可拨打人社窗口服务热线咨询社会保障卡领取地点,人社窗口服务热线:0794-7097166。


  抚州市东乡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6月17日


  实习编辑:胡 微


  责任编辑:余 娟


  监 制:殷伟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