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21年企业职工及


  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费的通知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延边州税务局延边州医疗保障局关于缴纳2021年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大额医疗保险费的通告》要求,集中征收后还有部分人员未缴费,请及时缴费,以免影响大额医保待遇。


  一、缴费人员范国


  1


  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


  2


  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


  提示: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320元和190元标准)的人员,不需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时间


  每年1月1日至1月31日。


  由于今年是征收方式改革第一年,将缴费时间延长至2021年7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缴费标准为140元每人。医保部门以灵活就业形式核定参保人大额医保费后,按个人推送缴费金额,税务部门负责征收。


  四、缴费方式


  1


  通过微信小程序“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完成缴费。


  2


  农村商业银行各网点柜面缴费。


  五、注意事项


  1


  因医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税务部门,缴费人之前与农村商业银行、医保经办部门签订的三方代扣大额医疗保险费协议全部终止,缴费人需按以上缴费方式进行缴费。


  2


  如对参保政策及缴费金额有疑问,请咨询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5037364。


  3


  如缴费过程中遇到无法缴费、系统故障等问题,请联系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咨询电话:5039982。


  4


  未按规定时间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用人员,不能享受大额保险待遇,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龙井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8日


  来源:龙井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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