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医保部获悉,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自2019年1月4日开始,面向在其中心托管河北省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收取2019年度医保费,至今还有217名参保人员未交费。


  经了解,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局政策规定,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并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且参保人不管是门诊看病还是住院治疗,都无法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提醒,请您于2019年2月3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存档手册、最近一次养老保险缴费发票或工资表到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西院)工农路338号办理缴费手续。名单详见河北人才网www.hbrc.com.cn。


  咨询电话:0311-87102263


  (燕赵都市报 记者 杨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