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肾移植术后病人,我在医院住了40多天,排异强,一年要做4回排异检查,一回是3900元,必须在西安检查,下来一年快12000元的花费,还不算一般检查,排异药一般检查费,铺药下来一个月将近6500元左右,我是个贫困户,我根本不可能在医院买药,我买不起,我就从外地的病友手里拿些多余的药。


  宝鸡慢性病报销上限是10000元根本不够我日常的开支,西安的检查费用拿宝鸡不给报,宝鸡又做不了查排异,我最低的请求就是帮我把西安的群体反应确定实验花费拿回宝鸡报销,医院的药我只能从病友手里拿,还请医保部门帮帮我,给我能继续生存的机会,近日,宝鸡一慢性病患者写信求助。


  记者从宝鸡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宝医保发【2020】16号《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第十五条规定:办理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的城乡居民,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就医、购药费用,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的门诊病历、处方及机制发票,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零星结算,执行全市统一门诊慢特病待遇标准。非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门诊慢特病就医、购药费用及基金支付范围外就医、购药费用,基金不予支付。您可根据政策办理报销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0917-3901848。


  (YF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