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2024〕64号)以及我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市现启动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缴费,现将有关政策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的所有人员,具体包括:


  (一)我市本地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长期在我市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学生;


  (四)国家、省和我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缴费时间及待遇享受期


    (一)集中缴费期: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2025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后90天(含)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自出生之日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90天后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日至当年12月31日。


    (四)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3个月的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再增加1个月的变动等待期,待遇等待期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三、缴费标准


    2024年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7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含大病保险)。


    四、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一)享受资助参保免申即享参保缴费方式


  1、资助对象:特困人员(全额补贴)、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120元/人的补贴)。


  2、免申即享特殊群体由认定单位提供名单,医保局统一标识后,全额资助参保对象实行免征代缴的资助参保方式,个人无需缴纳。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实行差额征缴的资助参保方式,个人可通过河南税务缴费渠道差额缴纳居民医保280元;


    (二)地方政府规定的参保资助对象


  1、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缴费实行全额资助;


  2、独生子女、政策内双女结扎户财政补贴标准为140元/人;


  3、脱贫户(享受政策)、困境儿童、市残联认定重度残疾人员按120元/人予以财政补贴。


  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特殊群体实行全额资助的,由市卫健委按人数及资助标准将相应资金划转至市税务局指定账户,个人无需缴费。差额资助的特殊群体,所有缴费人先按照400元全额缴费,补助资金由身份认定单位按照人数及资金标准划转至特殊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备注:具有多重身份人员,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给予资助。


    五、缴费方式


    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一)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加关注,实名登录后,点击“服务”-“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填入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如需为父母、子女、邻居等代缴,可在是否代缴栏向右轻划)→点击“点击查询”,根据指引填报相关信息即可完成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社保缴费”,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河南税务”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河南税务”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缴费。登录河南省电子税务局,找到“社保费申报”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各行政村(居委会)可指定专人为无法操作使用手机缴费的个人,通过线上渠道代缴医疗保险费用,务必现场完成费款代缴,保证缴费人员已正常参保。


  (二)线下缴费


  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或各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等缴费。


  参保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由市税务、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六、注意事项


    (一)缴费时请务必核实参保地是否正确,若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到当前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参保登记信息确认后再办理缴费,以免因信息有误影响待遇享受。


  办理地点:1、所属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2、永城市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二)缴费人通过手机自助缴费成功的截图、在各代征银行缴费留存的小票、办税服务厅开具的缴费证明及缴费留存的POS机小票均可作为缴费凭证留存。


  (三)已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允许重复参加居民医保。


  (四)享受免申即享的参保资助对象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不可以用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


  税务部门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


  医保部门请咨询永城市医保中心:0370-5118093。


    感谢广大城乡居民长期以来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我们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永城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永城市乡镇(街道)医保便民服务点联络方式


  序号


  机构名称


  办公地点


  服务咨询电话


  1


  侯岭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芒山路与引河路交叉口向西50米路北


  0370-5116298


  2


  崇法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淮海路中段路北(原城关镇镇政府)


  0370-5116297


  3


  沱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张桥转盘西北永芒路西侧(原城厢乡政府门东旁)


  0370-5880769


  4


  日月湖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永宿路与龙宇大道向北500米


  0370-5116026


  5


  酂阳镇便民服务中心


  酂阳镇镇政府门北侧


  0370-5116286


  6


  卧龙镇便民服务中心


  卧龙镇镇政府院内


  0370-5116078


  7


  高庄镇便民服务中心


  高庄镇人民路路北(镇政府门口)


  0370-5116289


  8


  茴村镇便民服务中心


  茴村镇镇政府院内西侧


  0370-5116278


  9


  太丘镇便民服务中心


  太丘镇麻太路路西(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370-5116079


  10


  陈集镇便民服务中心


  陈集村中心大街东段(文化广场)


  0370-5116087


  11


  薛湖镇便民服务中心


  薛湖镇薛滦新城富强街南段


  0370-5116089


  12


  马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马桥镇镇政府院内


  0370-5116287


  13


  苗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苗桥镇人民路中段路南(派出所东侧)


  0370-3022910


  14


  刘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刘河镇中心社区(汉梁路)


  0370-3022912


  15


  新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新桥中学西200米路南


  0370-3022913


  16


  黄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黄口镇政府门口


  0370-3022915


  17


  陈官庄乡便民服务中心


  陈官庄乡政府对面


  0370-3022916


  18


  李寨镇便民服务中心


  李寨镇政府对面


  0370-3022917


  19


  蒋口镇便民服务中心


  原蒋口镇政府(老院)


  0370-3022918


  20


  十八里镇便民服务中心


  十八里镇政府门口东侧


  0370-3022919


  21


  马牧镇便民服务中心


  马牧镇 s317省道和文化路交叉路口向北1000米(马牧镇便民服务大厅)


  0370-3022920


  22


  龙岗镇便民服务中心


  龙岗镇S320省道红绿灯往南50米路东(原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0370-3022921


  23


  酇城镇便民服务中心


  酂城镇派出所北边200米


  0370-3022922


  24


  王集镇便民服务中心


  王集镇政府大门西侧


  0370-3022923


  25


  裴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裴桥镇便民服务大厅


  0370-3022925


  26


  条河镇便民服务中心


  条河派出所对面 往南100米路东


  0370-3022926


  27


  芒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芒山镇政府大门东侧


  0370-3022927


  28


  双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双桥广场


  0370-3022928


  29


  顺和便民服务中心


  顺和镇政府院内


  0370-5880771


  备注:以上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内专设有医保服务窗口,东城区城乡居民可就近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或永城市行政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来源:永城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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