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下月调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7月1日起,福州市调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3517元。结合福州市征缴规定,从2021年7月1日起,职工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按如下标准核定: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最低不得低于3676元,最高不超过18379元;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含长期护理保险),月缴费基数为3676元。


  来源: 福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