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栏目共收到网民发表的帖文21篇,其中永新县农业局、向塘镇中心小学、红谷滩派出所、永丰县国有林垦系统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理事会、八一桥派出所、永修县社保局、都昌县实验小学、灵溪镇人民政府、永丰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南昌公交总公司等部门回复了10网友的留言。以上单位,能主动关注网友留言,并及时调查处理和回复,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栏目组表示感谢。


  下列网友发帖反映的问题,受到各地纪委、政府或相关部门的重视,并已及时调查处理,现已回复或回函,请发帖的网友及时查阅。


  永新县农业局回复:(见详细内容)


  向塘镇中心小学回复:近日有网友反映我校又在乱收费,收取了阅读、操作材料、课程导报三项费用,此说法不对,我校未收取此三项费用!


  红谷滩派出所回复:尊敬的网友,非常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注。针对您反映的问题,我所高度重视,经查报警记录,2014年未接到相关报警,仅2013年接到一起万达星城西区南门小树林发生女子被抢包的报警。我所现已加大了周边夜间巡逻的力度,同时与小区物业进行沟通,增加保安值守。 今后,我所将继续加强社会面巡逻和治安防控工作,百姓的需求我们的责任,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永丰县国有林垦系统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理事会回复:(见详细内容)


  八一桥派出所回复:受害人于2014年12月20日来东湖分局八一桥派出所报案,接到报案后,分局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由于报案人提供的报案材料事实不清楚,来源大部分为网上截图,里面还涉及部分钱款为借款,案情较为复杂,后经与分局法制部门及分局领导沟通,此案件已移交刑侦大队责任区中队受理,派出所民警也已积极与受害人进行沟通,耐心细致的对受害人做好了解释工作。


  永修县社保局回复: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设区市级统筹的意见》(赣府厅发[2009]97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九府厅发[2011]18号)和九江市医保局《关于明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几个问题的通知》(九医保字[2012]24号)文件中明确规定:1、中途、中断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应自当地启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年度起,按照本年度筹资标准全额补缴应保年限的个人应缴参保费用,各级财政补贴部分不再补缴;2、已全额补缴的参保人员自领取医疗保险卡次日起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补记家庭门诊补偿金,补缴年度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自行负担。


  下列网友发帖反映的问题,希望各职能部门直面群众诉求,积极作出回应


  网友们有相关诉求、建言和意见,可通过中国江西网《问政江西》投诉举报通道、热线电话0791-86849600、86847516等渠道反映诉求。